四川江油工业园区
| 工业园区 |2011-09-30
在现有7.29平方公里的基础上,拟新增规划面积20.73平方公里。扩区后,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为:东至东山、南至江伦路和普照村、西至绵江路以西500米、北至一涪桥。
项目数据:
1、开发区按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,以土地使用权转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土地,并代投资者办理合法取得土地的一切手续。
2、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在国土部门确定的综合评估价格上进行优惠,一次性购地20亩以上(含20亩)的生产性项目最大可优惠50%,一次性购地10亩以上(含10亩)经有权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最大可优惠70%。